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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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1. 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工作由龙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4.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 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调配方式
拟聘用非在编聘用制教师由龙文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管理方法及待遇
(一)管理
1.学校与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一份存入聘用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区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
2.聘用学校可根据学校师资情况酌情确定合约期限。
(二)待遇
此次招聘的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年薪额度约为48000元左右(含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由聘用学校代办、代扣、代缴。非在编聘用制教 师在人事代理过程中可按照有关规定参与职称评审;在合约期间,学校可根据工作表现、对优秀的非在编聘用教师酌情提高相应待遇,资金由各校包干额度内统筹调 配。
九、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96-2165807
原标题:2016年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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