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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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解释。
十一、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人、交通方式
联系人:柳霞 贺庆红 陈娟
联系电话:0871—63825997 63805919
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70路或C85路公交车到呈贡区雨花公交枢纽站或乘地铁到大学城站下车后,再转乘Z26路公交车到学苑路市委党校站下车后,路对面前行500米即到。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317545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原标题: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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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