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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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7月上旬将由各幼儿园负责组织面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体检。
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次替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计入替补名额)。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各幼儿园和分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幼儿园组织岗前培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人员与各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一聘。
(七)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幼儿园招聘新建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全程指导和督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纪检室(028)87118848;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28)87133065。
特此通告。
原标题:关于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的通告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