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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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除了享有所聘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可提供二室一厅周转房一套,原则上周转期限为5年,按成本租金收取房租。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以项目的方式进行资助,不低于10万元,根据我校科研项目有关规定管理。
(3)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两人共用一套二室一厅周转房,双方可分别享受科研启动费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6月17日9:00时起到2016年6月19日17:00止。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21日9:00时起到2016年6月23日12:00止。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 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 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 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 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 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 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6月17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 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 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成功报名(具体方式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及操作),在 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 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1日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
(1)笔试定于2016年6月25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考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 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艺术设计学院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2.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包括免笔试人员)人选应在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 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 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3.面试。
(1)面试(试讲)定于 2016年7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 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