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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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
笔试由学院自行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岗位招聘数按1:3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将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 纳证明等),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5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由学院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 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院可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院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学院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招聘咨询
政策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务咨询:025-83151200
四、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025-82212207
原标题: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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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