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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教科研人员公告

2016-06-08 luck_lee1101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6月28日,地点: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采用面谈形式。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预计在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职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 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通过资格核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问题,请拨打电话020-8333206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3126088,广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20-2208378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3、2016年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doc

广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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