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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学院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制公告

2016-06-14 luck_lee1101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事代理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实验室管理岗位7名,行政管理岗位2名,技师岗位2名,教师岗位1名,共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滨州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齐鲁人才网(http://www.qlrc.com/)和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bz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 滨州学院人事处(办公楼北楼314房间)。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并能够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6年6月13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6年6月13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

(5)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签名);

(6)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人事代理制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及《滨州学院人事代理制招聘报名简表》(附件3)

(7)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本人读研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相应证书(证明)原件;

(9)荣誉证书、科研情况等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第(6)项,须同时发送电子版,请以压缩包方式发至bzu_hr@163.com(以“人事代理_应聘岗位_姓名_毕业院校”格式命名附件文档和压缩包)。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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