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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学院2016年招聘人事代理制公告

2016-06-14 luck_lee110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

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滨州学院

笔试准考证发放、具体考场位置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 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 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技能等。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试用考察,根据试用考察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一般为1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在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

(三)工资执行同级同类在编人员的标准。另外,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根据滨州市现行政策,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0031

电子邮箱:bzu_hr@163.com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原标题:滨州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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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2、滨州学院人事代理制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滨州学院2016年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报名简表.xls

滨州学院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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