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luck_lee1101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附件(3号公告)》和《201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附件(3号公告)》所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9时至23时、
6月21日8时至23时、
6月22日8时至16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注册,所报考单位及岗位不能修改。
注册后,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所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否相符,避免影响应聘。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具体情况请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有关区域划分安排。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6月20日9时至2016年6月23日15时。个人信息及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至2016年7月10日9时。
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准考证》,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取得《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2016年7月11日9时至2016年7月13日17时,考生持《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 进大街1855号,朝阳区人民政府4楼)457办公室,现场领取《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专业知识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有注明。(专业知识 笔试约在公共知识笔试后一周内进行。)
(五)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工作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9时至11时。
2.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详见《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在长春市朝阳区人社局457办公室现场领取。)
3.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70%,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有一科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可在2016年7月14日,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查询;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可在2016年7月20日查询,考生可登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cchaoyang.gov.cn)。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现场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 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 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朝阳区人社部门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