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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程学院2016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06-16 luck_lee1101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教学理论、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逻辑表达能力。试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

4.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政辅导员和会计岗位面试考核内容:思政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对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技能和对日常事务及复杂事务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的能力。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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