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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教师编制人员、校医公告

2016-06-16 luck_lee1101


2016扬中市教育局招聘72名教师、校医公告已发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 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 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代招机关一园、机关二园各2名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 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 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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