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luck_lee1101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 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 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