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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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时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高校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或毕业院校证明原件。高校学生工作经历要求提供聘用合同或工作单位人 事部门证明的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 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面试具体要求等将于7月1日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面试时间:7月5日。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岗位胜任度等。
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并按1:1比例确定后备递补人选。名单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考核、体检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另行要求考核对象在校具体岗位进行10-15个工作日的业务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或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将在后备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传媒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 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 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传媒学院网站(www.zjicm.edu.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传媒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0571-86876776、(纪委办、监察处):0571-8683206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传媒学院人事处直接电话咨询。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
咨询电话:0571-86876776(人事处:陈老师、吴老师、方老师)
电子邮箱:rsc@zjicm.edu.cn
原标题:浙江传媒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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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