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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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无目的论”
“教育无目的论”是由杜威提出来的。它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明确指出:“教育的过程,除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杜威所否定的是教育的一般的、抽象的目的,强调的是在教育过程内有的目的,即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具体目的,并非主张教育无目的。
(二)我国的教育目的
1.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教育目的
新中国建立以来,在不同时期,党和国家根据历史条件,对教育目的做过多次不同的表述。
1957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方针。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 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思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 造的科学精神。”人们经常把这一表述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文件中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提法虽 然不尽相同,但基本内涵或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 一,它们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第二,它们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 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这一表述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2)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4)要求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教育与政治经济的关系
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是相互制约的关系,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而教育又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和作用。
(一)、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性质,即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的思想政治方向和为谁服务的问题,并非决定教育的一切。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领导权
在人类社会中,谁掌握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谁掌握了国家政权,谁就能够控制精神产品 的生产,谁就能控制学校教育的领导权,并且通过对教育方针政策的颁 布、教育目的的制定、教育经费的分配、教育内容特别是意识形态教育内容的规定、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任命聘用等实现对教育领导权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