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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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职教教师12名:加工制造类2名、信息技术类2名、汽修类2名、机电电子类2名、会计类1名、电子商务类1名、设计类2名(具体学科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初中教师70名:城区学校30名(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8名、政治2名、物理3名、历史1名、体育1名);乡镇学校40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8名、政治2名、物理5名、历史2名、体育2名、化学2名、地理3名、生物1名、音乐3名、美术2名)。
(三)小学教师148名:城区学校40名(语文17名、数学18名、英语2名、音乐2名、体育1名);乡镇学校108名(语文33名、数学36名、英语13名、音乐8名、体育9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4名)。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应届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
3.应聘城区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并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应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的人 员应为日照市常住户口或莒县生源,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小学语文和数学不受专业限制);应聘职业学校教师的人员,招聘学科专业要求见 附件;应聘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应聘职教教师的人员其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
4.应聘语文学科的人员须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
5.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 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