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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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与选岗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根据聘任的学科和岗位需求计 划,按照优生优选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县编办审核批准后,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 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开始公示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不低于8年,服务期间不得调离莒县教育系 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教育信息网(www.jx-edu.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莒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莒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207710 6223024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原标题:山东省莒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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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 县 教 育 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