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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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现有教师不足的状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保证今年秋季学校正常开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2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小学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
三、选调岗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任教3年以上(含3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的在职在编小学教师;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具备选调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为选调岗位的人员;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师;
2.获县(区)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堂教学竞赛(不含说课)获市级三等奖和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人员。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8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和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任教年限证明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选调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或短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适当降低比例)即可开考。
5.资格审查:选调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对试教入闱人员的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试教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含新课程标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8月10日。
(3)笔试地点:吉安一中阳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