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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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长兴县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长政办发〔2013〕89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优秀教育人才25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普通高中优秀教育人才(以下三个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⑴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⑵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以上引进对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时间分别如下:
1. 浙江大学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校友楼一楼会议室。
时间:2016年11 月29日上午9:00—11:00。
2.南京师范大学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
时间:2016年12 月2日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