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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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中师范大学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招聘一厅B111。
时间:2016年 12月8日上午9:00—11:00。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通过与高校对接,在高校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历届生: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生: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测试。
测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解题和讲题两个环节)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测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解题和讲题各占40%,综合面试占2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讲题成绩高者为先。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所有引进招聘会结束后,公布列入体检人员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长兴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六、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及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长兴县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原标题:长兴县教育局2017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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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