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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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7年3月27日下午14:30。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晚上19:00。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笔试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二)面试
1.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31日晚上1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