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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晋江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7-03-18 xredued01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向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以及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他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晋江市委编办、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四)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政务网、晋江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和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85686525,85660287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原标题:2017年晋江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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