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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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服从河源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原标题:2017年河源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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