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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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再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十、聘用及待遇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批,由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员名册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31600(市教育局监察室)
原标题:北流市2017年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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