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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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教育信息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08︰00~12︰00。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8:30-10: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9日(8:30-11:00, 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
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门市人社局、海门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7年夏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大专学历的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因教育主管部门证书发放延缓的,须在聘用审批前提供);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格复审放弃的,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人员一同递补)。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01、02、06、07、08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4.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01、02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
06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
07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
08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01、02、06、07、08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为模拟上课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