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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晋江市公立学校教师招聘596人公告

2015-03-23 xredued0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晋江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596人,其中中学教师125人,小学(含特教)教师351人,幼儿园教师12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5年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4.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其中: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如专业不对口,但在晋江任教现任学科达到五年的,可以按任教学科报考;

5.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教育的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2015年3月15日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超过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②晋江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非晋江市在职公办教师年龄可以放宽,其中男性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在197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在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的《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栏目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并可查验,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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