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luck_lee1101
(二)选聘办法
1.中小学副校长岗位选聘办法
中小学副校长岗位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内容为即兴演讲和答辩相结合。时间25分钟,其中演讲10分钟,答辩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演讲和答辩成绩分别为40分、6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 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选聘办法
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时间5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30分钟(弹琴5分钟,舞蹈5分钟,绘画2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面试满分100分,无生上课、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成绩分别为30分、50分和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初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胜任程度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访问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形成考察报告,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和报批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1.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或作为教师聘用。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属于原编制内人员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人员不入事业编制,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 同类人员执行。
2.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选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