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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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所有考察对象须于8月1 日前持有效证件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 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按工作进度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 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总成绩前3名安排至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其他6名公派至农村幼儿园任教;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 习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有新招聘录用的新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聘用
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若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江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江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16。
(二)代理报名的,须提供代理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贴好照片及完整填写表格的 相应内容,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照“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四)各应聘者提供的各种报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或不按要求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所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六)本次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
(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江山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jsjyj.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徐老师:0570-4071670,朱老师:0570-40713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本招聘公告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原标题:江山市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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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