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luck_lee1101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学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进学校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师德高 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学校干部队伍,根据《惠水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惠水县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经惠水县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校长职位学校名单(5所)
惠水县第四小学、惠水县第五小学、惠水县第六小学、高镇中心小学、雅水中心小学。
二、招聘范围
1、全县在职在编学校教师、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学区办工作人员。
2、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校长10年(含副校长主持工作时间,即2006年9月前任职的)及以上年限的校长不得报考本校校长职位,可参加其他学校校长职位招(竞)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坚持以德治校、依法办学,正确行使权力,勤政廉洁,爱岗敬业。
3、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和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先进的办学理念。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校长岗位工作。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1、应聘者男性50周岁以下(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以上学校校长职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任职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且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领导职务副职2年以上或在同级同类学校或上一级学校担任学校中层干部4年以上。
(2)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以上人员及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学区办工作人员,可不受任职经历限制。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hs.gov.cn)或惠水县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 //www.gzhsjy.cn)自行下载《惠水县公开招聘学校校长报名表》填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 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任职文件、有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