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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6年工作人员公告

2016-06-18 luck_lee1101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 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调动 手续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89668027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9668015

  联系人:孙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二○一六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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