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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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2016年将开展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条件
1.选调职位
详见附件。
2.选调范围:
本市在编在岗的农村公办小学、初中及高中教师;
3.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身体健康。
(2)年龄(截止时间2016年6月31日):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获县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名师培养对象等综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3)小学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只限目前仍在小学岗位任教的教师报考。
(4)在我市公办学校担任正式教师3学年及以上的(2013年9月底前参加工作);招聘时定向山区学校教师岗位的,任教年限需满6学年。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选调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报名表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并签署好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意见);
4.职位报考说明:按学段、学科填报。
(二)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达到选调学科岗位计划数3倍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学科岗位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科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的掌握情况,试卷卷面总成绩120分(主要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教材教法),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以进课堂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4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即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