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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国考:考点归纳:逻辑思维能力

2016-06-25 xredued04


三、定义和划分

(一)定义

1.定义就是以简短的语句或命题形式揭示词项的内涵或外延,使人们明确它的意义及其使用范围的逻辑方法。

2.下定义的方法

(1)内涵定义 揭示词项所指事物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或对词项的涵义进行解释的定义。常见的内涵定义包括实质定义,称为属加种差定义和条件定义。

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找出被定义词项的属词项,然后找出相应的种差,并以"被定义项一种差+属"的形式给出定义。

(2)外延定义

通过列举一个词项的外延,也能够使人们获得对该词项的某种理解和认识,从而明确该词项的意义和适用范围。外延定义包括穷举定义、例举定义和实指定义。

内涵定义和外延定义常常合在一起使用。

(3)语词定义

以语词本身为定义的对象,常常涉及该语词的词源、意义、用法等,而不涉及该语词所代表、指称的事物和对象。

3.定义的规则

(1)定义应当相应相称。

(2)定义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3)定义必须清晰明确。

(4)定义一般用肯定的语句和正词项。

(二)划分

1.划分就是把一个词项的外延(词项所指事物的集合),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若干小类(真子集)的明确词项外延的逻辑方法。

2.划分的三个构成要素:划分母项、划分子项和划分标准(划分根据)。

3.划分的种类

划分可以分为一次划分、连续划分和复分。

4.划分的规则

(1)划分应当相应相称,即要求划分后所得出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

(2)每次划分的标准必须相同。

(3)划分的子项应当互相排斥,即划分得出的子项外延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不相容关系。

(4)划分应当按层次进行,不应当跳跃划分。

四、性质命题及其直接推理

(一)性质命题的类型

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判断。性质命题也叫直言命题或直言判断,可分为六种基本类型:

1.全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是P".

2.全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都不是P".

3.特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是P".

4.特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

5.单称肯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是P".

6.单称否定判断。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不是P".

(二)对当关系

从概念的外延间的关系来说,判断主项"S"的外延与谓项"P"的外延之间的关系共存在五种,分别是:全同关系、被包含关系、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矛盾关系。

2.差等关系(又称从属关系)。

3.反对关系。

4.下反对关系。

五、三段论

(一)定义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中项。

(二)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1.在一个三段论中,必须有而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

3.大项或小项如果在前提中不周延,那么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前提之一是否定的,结论也应当是否定的;结论是否定的,前提之一必须是否定的。

5.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前提之一是特称的,结论必然是特称的。

(三)复合三段论

复合三段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三段论构成的特殊的三段论形式。其中前一个三段论的结论组成后一个三段论的前提。它包括前进式的复合三段论和后退式的复合三段论。

(四)省略三段论

省略三段论是省去一个前提或结论的三段论。省略三段论具有明了简洁的特征,所以,它在人们的实际思想中被广泛地应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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