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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2016年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公告

2016-07-06 luck_lee1101


(五)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6日至1998年7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服务期、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6日。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7月7日10时-7月9日19时。

(二)笔试时间

2016年7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

(三)笔试、面试、体检地点

笔试、面试考点、体检地点统一设在阿克苏市。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6年7月18日18时起。

(五)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10:00时,下午15︰30时。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7月18日12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六)体检时间

2016年7月22日(体检工作安排于当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体检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7月23日12:00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内派服务管理教师考试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政审、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阅卷、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调剂、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分配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播电台、微信公共平台等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公告》及《简章》,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2日-7月6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9日(每日北京时间10:00-19:00)。

3.报名地点: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至中华联保站下车,步行至农一师电力公司站(约100米),乘7路公交车到地区技工学校站下车即到。

4.报名需带材料:《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2),《2016年阿克 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察政审表》(一式1份,见附件3,此表须报考人员填写完后正反面打印,有临时服务单位人员须临时服务 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临时服务单位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还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级公安局国保大队出具意见,请报考人 员提前准备),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资格初审工作同报名工 作一并开展。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现场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于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到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5号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7.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见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8.岗位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9.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1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请考生 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时按需选择加分项目,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 加分的,不予以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统一命制。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要求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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