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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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阿克苏地区招聘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开始查询笔试成绩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18日18时起查询,报考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地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人员须于2016年7月19日18时前到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5号102办公室)进行面 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进行面试确认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地点
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至中华联保站下车,步行至农一师电力公司站(约100米),乘7路公交车到地区技工学校站下车即到。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5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统一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是否参加体检。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7.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8.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 〔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 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 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 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